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招标信息

新院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2-25
浏览量:
加载中...
字号: 字号 字号增大
 

招 标 公 告

我院现对新院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投标,凡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32日上午900投标人携带投标文件至淮北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北会议室。

     特此公告

     详细地址:淮北市淮海西路66

         编:235000

     联系电话:0561-3055156(招标办)

               0561-3056281(新院区筹备组)

      

                 淮北市人民医院招标办公室

                     2016225

 

 

淮北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1602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招标类别:院内招标
资源来源:自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选址情况

医院新院区位于淮北市沱河东路南、宁山路西、望湖路北、健康路东。用地北侧为科创大厦、东侧为台湾文创园。

2、选址说明:

选址面积约320亩,可以满足医院(1200张床位)所需用地260亩和传染病院(150张床位)所需用地30亩的需求。此外,还为新院区预留出约30亩发展用地。

选址位于城市东向发展的主要通道上,紧邻城市快速路新东外环路、合徐高速连接线及城市主干原东外环和沱河路,交通便利,且四面临路符合多通道医疗场址条件,能够保证紧急情况下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

3、建设规模

1)、床位设置

依据国家卫计委国卫发明电[201432号《关于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扩张以及控制公立医院床位》的规定,市级公立医院规模为800张床位,最多不超过1200张床位。为此东院区项目拟设置1200张床位。

2)、建设用地

依据国家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其中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的规定——综合医院建设用地指标。考虑到我院承担医学科研任务、教学任务及预防保健和医院发展用地,该用地面积不低于260亩。

3)、建筑面积及总投资

依据国家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其中建筑面积指标的规定——综合医院建筑面积指标。考虑到我院承担医学科研任务、教学任务及预防保健,确定120平方米每床即14.4万平方米、传染病医院不低于1.2万平方米,以及地下停车及人防面积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6万平方米,总投资8.14亿。

二、招标范围:完成以下工作:完成编制符合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交并通过专家评审,按照专家审核意见修改报告,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送审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三、工期要求:15天(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丰富的经验和足够的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作;
4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企事业单位;

1.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3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之一的高级技术职称;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4、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提交投标文件四份,一正三副,密封于一个档案袋中,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1)封面(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函(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4)诚信投标承诺书(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5)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胶装成册,否则按废标处理;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密封包装于一个包装袋中,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如对开评标造成影响的,按废标处理。以上(5)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原件,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5、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七、现场踏勘:报价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报价人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报价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招标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报价人利用的资料。报价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报价人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现场踏勘联系人:李革  联系电话:0561--3056281

八、付款方式: 提交《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成果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成果,支付30%咨询费,其余70%待本项目经发改委审批后一次付清。 

九、评标方式:评标小组由市人民医院及市建投成员组成,采取综合评标,报价优先的评标方式 

十、开标时间201632日上午900投标人携带投标文件至淮北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北会议室。联系电话:0561-30551560561-3056281联系人:戎科长 

  

淮北市人民医招标办

                                                                  2016-2-25

版权所有:淮北市人民医院
备案号:皖ICP备20012385号-1
技术支持:华宇万户医疗
淮北市人民医院(新院区):
医院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宁山路2号
门诊预约咨询电话:0561-3036669
院办公室电话:0561-3055021
总值班电话:0561-3055152
  • 官方微信订阅号

  • 官方微信公众号